5.7万名青田老年人及其家属注意啦!流程简化!

   日期:2025-04-16    作者:nzusb 移动:http://www.kub2b.com/mobile/quote/30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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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对象

具有青田县户籍且年满70周岁及以上和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。以上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县民政局统一支付给保险公司。


本次保险期限

2024年7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08月16日24时止。


保险项目

1.意外伤害身故。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,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万元。

2.意外伤害伤残。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,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2万元。

3.意外伤害医疗。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,免赔额100元/次;给付比例90%,最高可赔付0.6万元。

4.意外伤害住院津贴。因意外伤害住院30元/日,每次及累计不超过180日,最高可赔付0.54万元。


承保单位

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

受理地址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公司3楼理赔部(青田县第二中学旁)


理赔资料

出险人户口本、身份证;病历、出院记录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、费用清单;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复印件。

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还需提供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。

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,受益人可持相关材料办理理赔

出险人是低保低边老年人需提供相关证明。

从2025年4月1日起出险人不需提交《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表》。


理赔咨询电话

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公司:0578-6078985

青田县民政局:0578-602298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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