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甘肃省人社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在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基础上,鼓励村集体经济基础好、成员身份确认规范、积极性高的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,进一步拓宽城乡居保筹资渠道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集体补助的对象、标准、流程和资金来源等,并提供了“普惠型、资助型、激励型、奖励型”等四种补助方式,为全省规范开展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方法。
近日,甘肃省人社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在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基础上,鼓励村集体经济基础好、成员身份确认规范、积极性高的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,进一步拓宽城乡居保筹资渠道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集体补助的对象、标准、流程和资金来源等,并提供了“普惠型、资助型、激励型、奖励型”等四种补助方式,为全省规范开展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方法。